關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校長境外研修和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bat365官网登录發布時間:2017-03-03浏覽次數:1488

各學院、教學部、書院,各部門:

現将《省教育廳關于選拔2017年度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蘇教師[2017]4号)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外函〔2017〕3号)一并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學院、部門必須立足本單位學科專業建設、教師梯隊建設情況,嚴把選人标準和質量,做好境外研修和江蘇省政府留學獎學金的推薦工作。兩個項目不可同時申報。

二、不同項目的推薦對象必須符合相對應文件規定的推薦條件。

三、已獲批國家和省公派留學、尚未出國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員不再申報;凡公派出國(境)研修3個月(含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回校工作不滿2年的不得申報;公派出國(境)研修6個月(含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回校工作不滿3年的不得申報;公派出國(境)研修1年(含1年)以上的,回校工作不滿5年的不得申報。

四、申報材料請于2017年3月24日之前統一報送至組織人事部師資管理科(電子版發至rbb1210@nau.edu.cn,聯系人:任蓓蓓,聯系電話:58318830,地址:中和樓408)。

特此通知

附件:

1.1.《省教育廳關于選拔2017年度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的通知》及相關附件.rar     

2. 2.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及相關附件.rar 

                                                              組織人事部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