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書院,各部門:
根據江蘇省外事辦公室下發的《關于編報2017年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計劃的通知》(蘇外出﹝2016﹞660号)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從嚴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精神,保障我校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工作的順利開展,請各單位認真做好2017年因公出國(境)事項的計劃及上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加強出訪的計劃性:
各單位從學校國際化工作大局出發,以提升學校國際影響力、加強學科建設國際化為指向,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切實制定好本部門2017年的年度出訪任務計劃。2017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在2016年度出國(境)基礎上保持“零增長”。
二、本次報送2017年因公出國(境)計劃的範圍為: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合作研究、學術交流、友好訪問、訪學研修、短期講學等各類因公出訪任務。各單位應按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的原則安排任務,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分工,因事定人,統籌安排。出訪必須有明确目的和實質内容。出訪團組人數根據任務需要從嚴掌握。因公短期出訪時間為:1國不超過5天,2國不超過8天,3國不超過10天,離抵境當日計算在内。
根據省外辦要求,因公出國(境)參加學術會議的人員,在任務申報時需提交論文錄用通知和中文摘要。未提交論文者原則上不予批準。
三、在出訪計劃中,均應有明确的團組負責人。各團組成員須有具體明确的分工以及完成既定出訪任務的能力。派出人員應專業對口、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對外聯系能力。避免同一專業、同一領域内的多人派出或重複性派出。
四、所有出訪團組必須明确每個出訪人員的經費來源,保證有足夠的經費支付其出訪。
五、請各單位認真規劃,向本單位人員做好信息傳達,以單位填報《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計劃表》(附件),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後于2016年12月1日前交至外事辦公室(中和樓205室,聯系人:徐菲,電話:58318209,同時将電子版發送至effiexu@nau.edu.cn)。即使“零”計劃,也需填寫表格并上報。校外事辦公室将協同其它職能部門彙總審核,經校領導審批後報送省外辦。是否納入本單位因公出訪總體計劃是出國任務審核的重要事項之一,凡未申報2017年因公臨時出國計劃者,學校原則上不予審批。
外事辦公室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