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書院、各部門:
根據國家教育信息化工作總體部署,為建立完善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教育部啟動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根據江蘇省高校教師管理信息系統部署與啟用會議的統一部署和安排,我校在已有采集信息的基礎上,需補充采集部分空缺信息并核對已經填寫的信息,現将我校有關教職工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意義
按照教育部、教育廳的統一部署,結合學校對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啟用後,國家層面上,将依托該系統進行高基報表、學科評估、教師調動管理、退休保險等工作。學校層面上,将依托該系統建立教職工電子信息檔案,并作為我校教職工崗位聘任、職稱評審、人才工程申報等工作的主要信息依據。
請廣大教職工認真填寫或補充,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落實信息采集責任制。實行“誰填報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确保信息采集及時、全面、準确。
二、采集對象和内容
1. 采集對象
學校在編教職工和簽訂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師崗位、管理崗位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教職工(包括外籍、兼職教師),離退休教職工信息不采集。
2. 采集内容
需要采集的信息指标項共計17大項,其中13大項必填(★标注為必填項),第15、16項為選填,第6、9項建議不填寫,詳見表1。
表1:信息指标項
序号 | 信息指标大項 | 責任部門 |
1 | 基本信息表★ | 個人填寫或補充,組織人事部審核 |
2 | 學習經曆信息表★ | 個人填寫或補充,組織人事部審核 |
3 | 工作經曆信息表★ | 個人填寫或補充,組織人事部審核 |
4 | 崗位聘任信息表★ | 組織人事部填寫 |
5 |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信息表★ | 個人補充,組織人事部審核 |
6 | 基本待遇信息表 | 不填 |
7 | 年度考核信息表★ | 組織人事部填寫 |
8 | 教師資格信息表★ | 個人填寫,組織人事部審核 |
9 | 師德信息表 | 不填 |
10 | 教育教學信息表★ | 教務委員會、研究生院填寫 |
11 | 教學科研成果及獲獎信息表★ | 教務委員會、科研部、研究生院填寫 |
12 | 入選人才項目信息表★ | 個人填寫或補充,組織人事部審核 |
13 | 國内培訓信息表★ | 個人填寫或補充,組織人事部審核 |
14 | 海外研修(訪學)信息表★ | 個人填寫,組織人事部審核 |
15 | 技能及證書信息表 | 個人自願填寫,部門審核 |
16 | 聯系方式信息表 | 個人自願填寫,部門審核 |
17 | 教師用戶導入模闆★ | 個人填寫 |
三、工作進度
根據省教育廳部署,結合學校實際,工作進度安排如下(見表2):
表2:工作進度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内容 | 責任部門 |
11.8 | 召開協調會,讨論工作方案及協調分工 | 組織人事部 信息化辦公室 |
11.11前 | 相關職能部門布置、協調 本部門的信息采集工作 | 信息化辦公室、組織人事部、教務委員會、科研部、研究生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 |
11.15下午 | 信息員培訓 | 信息化辦公室、組織人事部 |
11.12-11.20 | 教職工個人填報或補充信息 | 各部門 |
11.21-11.25 | 相關職能部門審核 | 相關職能部門 |
11.26-11.29 | 信息處理并反饋各部門 | 信息化辦公室 |
11.30-12.2 | 教職工個人核對、确認信息 | 各部門 |
12.3-12.6 | 信息處理 | 信息化辦公室 |
12.7 | 信息上報 | 信息化辦公室、 組織人事部 |
四、工作程序
1. 教職工在規定的時間内到我校人事信息系統、科研信息系統填寫或補充個人所有信息;
2. 組織人事部、科研部等有關職能部門審核教職工填報的信息;
3. 信息化辦公室對教職工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并反饋至各部門。各部門負責教職工個人信息複核工作并由教職工本人簽字确認,确認後統一反饋信息化辦公室;
4. 信息化辦公室将教職工個人信息數據導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五、工作要求
1. 明确責任分工
成立領導工作小組,校長擔任信息化采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信息化辦公室、組織人事部、教務委員會、科研部、研究生院等負責人作為小組成員。
信息化辦公室和組織人事部負責教職工信息采集工作具體事宜的協調與落實。組織人事部負責教職工人事信息的采集和審核,教務委員會負責教職工教學信息的采集和審核,科研部負責教職工科研信息的采集和審核,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教學信息及研究生課外實踐導師,産業導師的信息采集和審核,國際文化交流學院負責外籍教師的信息采集和審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教職工個人信息的填報或補充,信息化辦公室負責技術支持和日常運維,确保各項工作能夠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2.按時完成任務
各部門要及時提醒、要求本部門教職工按時間節點到相關信息系統進行個人信息補充,職能部門要及時審核教職工提交的信息。
3. 确保信息安全
各部門加強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明确安全責任,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制度。
組織人事部
信息化辦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