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書院,各部門,所有教職工:
為做好教職工辦理有關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支取等業務,現将南京市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支取有關業務須知公布如下,請遵照辦理業務。
一、業務辦理流程
教職工攜帶本人身份證至财務部開具提取申請單(有效期10天,不用和過期的請退回财務部),然後攜帶相關資料(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網站http://gjj.nanjing.gov.cn)至建設銀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辦理支取。
二、業務受理時間
1. 購房一年内支取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工作日均可到财務部開具提取申請單;
2. 貸款買房後支取公積金和住房補貼還貸的,每月1-15日的工作日時間。
3. 退休、離職辦理支取(或轉移)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在每月非彙繳時間,否則賬戶是凍結的不能支取。
4. 辦理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支取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每年6月、12月集中辦理。
5. 寒暑假期間辦理緊急業務請在符合以上業務受理時間的财務值班時間前來辦理。
三、其他事項
請廣大教職工在到财務部辦理相關業務前登錄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網站核實業務辦理的相關流程和材料要求,以便業務得以順利辦理,财務部業務聯系人:倪娜,聯系電話:58318882。
财務部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