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
根據省委省政府《加快推進社科強省建設實施意見》(蘇辦發〔2012〕60号)精神,為培育青年學術骨幹,構築強有力的學術後備人才梯隊,自2014年起組織實施了“江蘇青年社科英才”培育工程。第一批“江蘇青年社科英才”充分發揮青年領軍人才的帶頭作用,為江蘇社科強省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經研究,決定啟動第二批“江蘇青年社科英才”推薦工作,現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優秀,學風作風過硬,科研成果顯著,在學術界和社會上有一定影響。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江蘇從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且組織人事關系在江蘇。
2、獲得博士學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近年來,主持2項省(部)級以上課題(含青年項目);或在CSSCI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學科領域10篇以上(含10篇)高水平論文;或獨立出版過一部高水平學術專著。
具有以下條件的人員優先考慮:(1)榮獲省部級社科優秀成果二等獎以上,或其他教學科研領域的省部級獎項一等獎以上;(2)承擔國家或省級研究課題,相關成果被黨政決策部門采納,并且發揮了重要作用;(3)學術論文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或在《中國社會科學》或本學科領域的一類權威刊物、中央主要媒體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過2篇以上(含2篇)論文。
成果獲榮譽如系合作或集體完成的,須為第一作者或第一負責人方可申報。
二、推薦方式
1、各有關部門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按照“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負責本部門的“江蘇青年社科英才”候選人的遴選推薦工作。
2、根據省委宣傳部通知精神,我校推薦候選人最多6名。
3、候選人的推薦材料包括:“江蘇青年社科英才”培養對象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四份,代表性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兩份,請各部門将申報材料集中後統一于6月29日報送科研部(中和樓307),申請表和統計表電子稿請發:naucggl@163.com。 科研部不受理個人申報,過期不再受理。
三、評選程序
1、評選辦公室按評選條件,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2、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組織省内專家組評審和省外專家組評審,評審結果報省委宣傳部部務會審定。
3、評審結果在省主要媒體公示,異議受理。
4、發文公布“江蘇青年社科英才”名單。
四、培育措施
1、選拔管理。予以10名入選第二批“江蘇青年社科英才”稱号者頒發證書。省委宣傳部加強對入選者的跟蹤考察,實行動态管理,每年對入選對象考評一次。
2、科研資助。一次性給予青年社科英才科研經費補助10萬元;青年社科英才所在單位可按1:1的比例給予配套經費資助。青年社科英才可申報全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科研項目。同時,省委宣傳部将結合江蘇“兩個率先”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定向委托青年社科英才承擔重大科研項目。
3、教育培訓。有計劃地選送青年社科英才參加各種形式的理論研修、業務進修及國内外培訓。組織青年社科英才開展“走轉改”活動,深入城鄉基層進行社會調研和學術考察。
4、挂職鍛煉。每年選送若幹名青年社科英才到對口單位挂職鍛煉。
5、宣傳推介。在省主要媒體和省直社科理論期刊開辟專欄,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青年社科英才及其成果。
聯系人:周玲 聯系電話:58318296。
科研部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