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江蘇省第九批科技鎮長團成員人選的通知

發布者:bat365官网登录發布時間:2016-05-04浏覽次數:1128

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二級學院、教學部、書院,各部門:

根據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商請推薦江蘇省第九批科技鎮長團成員、團長人選的函》(蘇人才辦[2016]9号)、江蘇省委組織部等部門下發的《江蘇省科技鎮長團管理辦法(試行)》(蘇組通〔2016〕19号)和《關于開展江蘇省第九批科技鎮長團成員選派工作的通知》(蘇組通〔2016〕20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薦4名科技鎮長團成員人選,現将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專業特長、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作風紮實,服從組織安排,吃苦耐勞,有奉獻精神,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科技鎮長團成員人選

一般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曆。高校院所人選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管理部門正科級以上幹部。

科技鎮長團成員職務安排按照(蘇組通〔2016〕19号)文件規定執行,任職時間一般為1-2年。

2、科技鎮長團團長人選

一般應具有研究生學曆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省屬高校院所團長人選一般為正處職幹部

科技鎮長團團長一般任縣(市、區)副縣(市、區)長,時間一般為2年。團長人選根據地方需要,經組織考察,擇優選配。

(說明:我校未列入推薦團長人選名額的高校院所,但根據需要,可推薦團長人選)

第九批科技鎮長團任職時間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請各部門根據本部門人才培養計劃,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申報。注重從重點培養的既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又擔任一定管理職務、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的人才中推薦成員、團長人選。

二、填報要求

請符合條件且願意申報的人員,根據崗位需求認真填寫《江蘇省第九批科技鎮長團成員(團長)推薦表》,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推薦表和部門推薦意見(另附頁)的電子及紙質材料交組織人事部(中和樓403房間,電子信箱:170015@nau.edu.cn),經校黨委常委會研究确定人選後推薦上報。

 

附件:1.附件1:江蘇省第九批科技鎮長團崗位需求表.doc

      2.附件2:江蘇省第九批科技鎮長團成員(團長)推薦表.doc

      組織人事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