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各書院,各部門:
2016年度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申請、推薦、錄取工作即将開始,現将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外〔2016〕4号)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校鼓勵教師以争取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形式赴國外高校、科研機構訪學、研修與合作。
二、請各單位動員教師積極申報,指導申報人做好研究計劃,協助做好專家推薦,并填寫好相關欄目。
本年度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和《江蘇省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項目》已推薦人員不再重複申報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
三、2016年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的幾點變化:
1. 申請時要求提供外方邀請函;
2. 訪問學者申報年齡由之前的45周歲調整到50周歲(1965年5月25日以後出生);
3. 派出有效期調整為一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4. 派出人員留學國别和單位以邀請函為準,不得自行改變國别,不再受理變更留學國别、變更留學單位,逾期不派出則資格取消。
四、請申報人根據《江蘇政府留學獎學金申請推薦簡章》要求進行申報,同時請根據校《關于拟公派赴境外研修人員撰寫教學、科研情況自評估報告的通知》撰寫一份自評估報告。以上材料請于2016年5月10日前交至組織人事部師資科,紙質和網上材料均由組織人事部統一報送。聯系人:任蓓蓓,電子郵件:rbb1210@nau.edu.cn,辦公電話:58318830,辦公地點:中和樓408室。
特此通知
組織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