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車輛安全管理的通知

發布者:bat365官网登录發布時間:2015-09-06浏覽次數:1104

各二級學院、部,各書院,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車輛安全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生活秩序,有效預防各類校園交通事故的發生,确保校園内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财産安全,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通知,請嚴格遵照執行:

  1. 各單位應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師生員工交通安全意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相關違反校園交通管理規定的情況将定期公布并納入部門全年的安全考核及個人的評優評獎。

  2.本校公務用車和教職工自備車憑《南京審計學院機動車通行證》進入校園。

  3.校外車輛一般禁止進入校園。如因需要進入校園,須憑有效證件在門衛登記、核實,經許可後辦理換證手續,憑《南京審計學院機動車臨時通行證》進入。

  4.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因特殊情況确需進入的,需經保衛部批準後方可進入,進入校園必須确保安全行駛,禁止在校園内長時間逗留、載客。

  5.禁止在校學生未經批準駕駛車輛進入校園行駛。因特殊情況确需進入的,需向所在書院、學院申請審核,經保衛部批準後方可進入,進入校園必須确保安全行駛。

  6.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禁止進入浦口校區,嚴禁在校園内行駛。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的必須經保衛部審批,駕駛人必須保證交通安全。

  7.在校園道路行駛的一切車輛必須遵守校園管理規定,遵循“行人優先通行”的原則。

  8.車輛在校園道路上行駛時,駕駛員應自覺遵守校園道路安全管理規定和各類交通标志、标線;校園内,嚴禁鳴笛,限速20KM/S;車輛通過十字交叉路口、彎道、減速帶,駕駛員應謹慎駕駛、減速慢行,主動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夜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

  9.由學校向外運輸大件物品的車輛,必須有物品所屬單位證明,并由門衛登記、準許後,方可出校門。

  10.保障車輛進入校園應當避開學生上下課、教職工上下班等高峰時間,按照規定時間進入學校,按指定路線行駛和停放。

  11.特殊車輛(除執行公務外)、危險品、工程車等特種車輛進入學院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和保衛部審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入學校。

  12.參加在校内舉辦的各類活動、會議、培訓的外單位車輛,需由校内主(承)辦單位按《南京審計學院大型活動管理規定》的要求申報,由保衛部通知門衛放行。

  13.機動車進入校園後須服從值勤人員的指揮、檢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線行駛和停放,嚴禁在行車道、消防通道亂停亂放,阻礙交通。

  14.嚴禁在校園道路上學駕機動車或無證駕車、酒後駕車、飚車、試刹車等影響校園交通安全的行為。

  15. 禁止在無停車标志的道路和區域停泊車輛。

  16. 禁止非本校車輛在校園停車過夜。非本校車輛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内停車過夜的,須經保衛部同意,并于進校前在門衛辦理登記手續,按指定的停車場所停放車輛。過夜車輛安全由車主負責,車内不得放置現金及其他貴重物品,若遺失責任自負。每晚十二點保衛部将巡查過夜車輛停放情況。莫愁校區的停車過夜按照莫愁校區管委會相關規定執行。

  17.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規定,對不遵守校園管理校規定的,根據違規情節和認錯态度給以口頭教育、貼單警示、鎖車、牽引、校内公開曝光、給予紀律處分等處理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罰。

  18.請相關部門做好校内公務車和班車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車安全。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黨政辦公室 保衛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