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各部門:
因學校機構和人事調整,現就各院、各部門印章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撤銷或更名的學院和部門,公章交回
1、請以下二級學院、教學部、部門交回原有行政公章
包括:國際審計學院、會計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政治與行政學院、信息科學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外國語學院、思想政治教育部、教務處、學生處、财務處、審計處、發展規劃處、保衛處、離退休工作處、教網中心、實驗室建設與管理中心、莫愁校區管委會
2、請所有黨總支、直屬支部交回原有二級黨組織公章
二、保留名稱的學院、部門及内設機構,公章移交現任領導或專門管理人員
包括:金融學院、法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藝術教育部、繼續教育學院、金審學院、檔案館、院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黨委學生工作部、教育發展基金會、教師發展與教學評估中心、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院團委、院工會、研究生處、科研處、人事處
三、新組建的學院、部門,學校将盡快刻制和啟用新公章,領用時間另行通知。
四、具體要求:
1、公章的回收及交接工作于3月12日前完成。公章的交接須有書面手續(注明交接日期,交接雙方簽字,蓋章)。交回的公章由學校統一回收處理,回收地點:中和樓212室。
2、各單位依照南審校發〔2011〕52号《南京審計學院印章管理辦法(修訂)》對下屬或挂靠機構的公章進行清理,根據機構調整的情況,或保留、或銷毀、或移交。請各單位将下屬或挂靠機構的公章清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黨政辦公室(中和樓212室),附經辦人和正職領導簽名。
3、其它未盡事宜,可緻電8817咨詢。
黨政辦公室
2014年3月7日